关于最近发布的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《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》意见的通知,不知大众的反响如何。具体内容如下:
所谓车辆车速限制系统,简单来说即通过驾驶员操作,实现车辆最高速度限制以及调整的控制系统。
有关《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》通知要求:
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的最高车速不得高于100km/h;
危险货物运输车、专用校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km/h;
有特殊车速限制要求的车辆或区域按照现有的规定来行驶;
其他车辆的车速限值按照GB7258的要求来执行。
该《通知》除了明确规定了危险品运输车、客车、校车的最高限速之外,最重要的是将标准的属性由“推荐性”改为了“强制性”,也就是说以后没有按照规定速度行驶的相关车辆将会受到处罚。
此次发布的《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》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要求,“在车辆出厂后,应确保设定车速Vset的设定值在任何使用情况下不被临时或永久性调高或删除。”“最高车速限制系统应防止非授权的任意调整或中断对其供电。”“在正常驾驶时,驾驶员对其可及范围内的所有加速装置的操作,最高车速限制系统功能均有效。”
也就是说,车辆一旦出厂,用户不能私自和随意调整出厂时已经设定好的最高车速。其目的,自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行车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。
其实,车辆限速的国家标准,以前一直有,但是属于推荐性标准,而并非强制性标准。这就导致车辆限速的要求无法得到有效执行。现在,强制性国标一出,情况瞬间就不一样了。
一旦征求意见期结束,该标准或许很快就会宣布实施。从此,卡车、客车生产公司和用户头上又多了一道安全的“紧箍咒”。
据了解,《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》将于2016年10月18日-2016年11月23日之间进行公示,但未给出该强制性要求的具体执行日期